仙桃市查处一起超核准范围存放经营烟花爆竹案件

时间:2026-06-17 11:23:56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3

基本案情:2026年5月11日10时许,仙桃市公安局沔城派出所排查发现,王某经营的烟花爆竹零售店,许可证核准经营地址为沔城镇九贺门街99号、核定储量190箱/190kg。当事人擅自变更存放地点,在沔城回族镇江北社区废弃房屋内违规存放烟花爆竹439件,超核准储量131%,且未取得变更许可,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处理结果:当事人王某超许可范围、超核定储量存放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依据《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仙桃市应急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依法作出罚款4700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李雯

责编:张静雯

监审:李悠

终审:梁启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联系电话:010-53681967

广告
广告

关于我们   |   组织机构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网站声明   |   版权所有   |   招聘英才

主办单位:环境与法治智库委员会   联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制度学研究院

本网站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本网站所转载信息,不代表环境与法治网观点。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国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32170号   新出发京字零第海25074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京ICP备2026020858号-1  

Copyright© 2026 版权所有 环境与法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群众来信

群众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