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起诉护幼苗,司法温情暖人心

时间:2026-09-19 11:45:24 来源:遵义晚报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18689

开栏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妇女是家庭的“半边天”,孩子是未来的希望。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遵义市妇联、市检察院、市中院、市司法局联合推出系列典型案例报道,即日起,“以案说法·守护她权益”栏目将陆续发布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与婚姻家庭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以法护家。

刘某山离异后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刘某衡、刘某羽。2024年1月,刘某山在工地作业时意外死亡。因父母年老、子女年幼,由其兄长刘某东代为与工程方协商,获赔90万元死亡赔偿金。刘某东领取该款并操办了丧葬事宜。事后,刘某山父母及两名未成年子女要求刘某东返还剩余赔偿金,刘某东以丧葬支出为由拒不返还。

该案由村民委员会向检察机关移送线索。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刘某山父母年老、子女年幼,无诉讼能力。刘某东代为领取赔偿金后拒不返还,侵害了刘某山父母及子女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支持刘某山父母及子女提起诉讼,并帮助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经检察机关与法院共同释法说理,刘某东同意在扣除合理支出后,一次性返还刘某衡、刘某羽各29万元,返还刘某山父母24万元。

此外,刘某山系工伤死亡。检察机关延伸未成年人保护职能,多次与人社局沟通,人社局按规定批准按月发放刘某衡、刘某羽抚恤金直至其成年。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联合妇联、教体等部门对两名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和家庭教育指导。目前赔偿金已返还,抚恤金按月发放,两名孩子在爷爷奶奶监护下健康成长。

以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死亡赔偿金应由死者近亲属依法分配,他人无权侵占。本案中,刘某东代为领取赔偿金后拒不返还,侵害了未成年子女及年老父母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帮助弱势群体解决“起诉难”问题,并积极参与调解,修复亲情关系。同时,联动人社部门落实工伤抚恤金,联合妇联、教体开展综合帮扶,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保护。法治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

编辑:刘天宇

责编:李艳梅

监审:谢天琳

终审:孙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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