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襄城区落轿街农贸市场陈光翠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的公告

时间:2026-08-16 15:38:36 来源:襄城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18765

关于襄城区落轿街农贸市场陈光翠经营的“芹菜”,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4月17日,襄阳市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晶恒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襄城区落轿街农贸市场陈光翠经营的“芹菜”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6年5月19日,襄阳市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未严格查验供货商资质,索证索票不全,当事人未完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截止2026年5月19日该批次芹菜已销售完毕。当事人发布了召回公告,现无产品召回。

三、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襄阳市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整改情况:

襄城区落轿街农贸市场陈光翠对此次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严格核查供应商相关资质、批次检测报告、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五、公示网址链接:

http://www.xyxcq.gov.cn/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襄阳市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4日

编辑:刘天宇

责编:李艳梅

监审:谢天琳

终审:孙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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