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惠水县2026年度第八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惠府呈〔2026〕4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业经省人民政府授权,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惠水县摆金镇摆金村的集体农用地1.1190公顷(园地1.119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119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1190公顷。
二、你县要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
编辑:刘天宇
责编:李艳梅
监审:谢天琳
终审:孙德军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联系电话:010-536819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