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4日上午,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章虎律师应邀为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作题为《以案说法——人工智能合规与应用实务》的专题授课。课程中较少出现抽象概念,更多是一部部法规、一纸纸判决和一组组执法数据——这也是这门课的讲法:AI合规,用案例说话。
一、为什么现在必须讲这堂课
开篇,李律师先摆出一组执法数据:2026年以来"清朗·整治AI应用乱象"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处置违规AI产品1.4万余款、清理违法信息600余万条;湛江出现全国首例生成式AI未备案行政处罚;北京宣判全国首例破坏人工智能模型刑事案件,一名算法工程师因删光公司89TB训练数据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长沙一名大学生利用AI换脸视频绕过支付平台人脸识别盗刷银行卡,获刑一年十个月。
这些案例指向同一个趋势:2026年《网络安全法》完成修正、AI专条落地,AI监管已从"立规"进入"执法"阶段,企业面对的不再只是理论上的合规风险,而是已经真实发生的处罚决定与生效判决。
二、课程主线:一张法规地图 + 一套判断方法 + 一摞判决书
课程围绕企业AI应用合规的完整链条展开,三个层次层层递进:
第一层,法规体系地图。 从《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三大基础法律,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2025年9月1日施行,配套强制性国标GB 45438-2025同步落地)、《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7月15日施行)、《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等专项新规,为听众梳理出一张"四层法规体系"全景图——哪些义务是所有企业都躲不开的底线,哪些义务按业务性质逐项触发。
第二层,一套可操作的判断方法。 以企业最关心的"备案义务"为例,李律师给出了"两要件"判断框架:是否面向境内公众提供服务+是否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两个要件同时满足才触发备案(或登记);不面向公众的内部AI工具、纯设备端功能虽不触发备案,但标识、数据合规义务依然适用。"备案看性质,不看名义——子模块不是豁免理由。"
第三层,十二个真实案例的攻防复盘。 从国内郭兵"人脸识别第一案"、滴滴80.26亿元数据合规处罚案,到境外Clearview、Rite Aid等案例对照;从算法备案、内容标识,到人脸数据全生命周期保护——每个案例都落到"如果发生在自己企业,哪个环节会出问题"的追问上。
三、课程中反复强调的几个判断
整堂课没有停留在"要合规"的层面,而是回到了几个具体判断上:
"不备案→罚款;不标识→查处;人脸泄露→刑责;训练数据失管→五年十个月。" 这组风险传导链出自课件本身,四种情形分别对应已真实发生的行政、民事、刑事案例——责任性质不同,但每一条都有处罚决定或生效判决可查。
"标识不是可选项。" 剪映、猫箱、即梦AI等头部产品因未落实AI生成内容标识被网信部门查处,监管态度已经比较清晰:谁生成、谁标识、谁负责。
"AI合规很难仅靠法务部门单独完成。" 它更接近一项覆盖训练数据来源审查、模型上线评估、输出标识、应急响应的全链条工程,通常需要技术、业务、法务多条线协同推进。
"人脸数据是物联网企业的生命线。" 人脸信息一旦泄露,可能沿"AI伪造攻击→认证失效→刑事追责"的链条演化;《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2025年6月1日施行)确立的"非必要不采集、不得作为唯一验证方式",是相关业务设计时需要优先核对的刚性要求。
四、课程落点
课程最后以"18项合规要点全景表"和分阶段合规落地路线图收尾——从制度建构(管理制度、上线审查流程)到技术措施(分类分级、权限管控、审计溯源),为企业提供了一份可直接对照排查的清单。而结合案例讲解可以看出,智能硬件内嵌AI的备案边界、调用已备案大模型API的合规义务、物联网场景下的数据分类分级,正是物联网企业现阶段最需要逐项厘清的问题。
关于主讲人
李章虎,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耕知识产权与公司商事领域十五年余,连续六届(2021—2026)获Benchmark Litigation"诉讼之星"称号,获律新社2025年度商业秘密领域品牌影响力律师20佳,长期为科技企业提供人工智能合规、数据合规及商事争议解决法律服务,运营"合规立场"AI应用合规风险智能感知与治理平台。
编辑:刘天宇
责编:李艳梅
监审:谢天琳
终审:孙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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